广东龙岗区财政局提升基建资金管理见成效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通过各种手段积极筹划财政资源,着力保障基本建设资金需求,并从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和制定资金管理规定等方面入手加强基建资金管理,2010年共拨付基建资金147亿元,“十一五”期间累计拨付500多亿元,有力保障了地铁3号线工程、体育新城土地整备项目等市、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使龙岗的交通出行、教育文化、城市更新、市容环境整治等得到很大提升。
一、积极筹划财政资源,确保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一)加强与市财政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为顺利推动市政府全额投资项目和市、区两级政府按比例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龙岗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委的要求,在第一时间报送各类准确可靠的项目数据资料和工程进度情况,积极争取市财政委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减少了资金时滞。据统计,2010年以来,龙岗区财政局从市财政委申请到位的工程建设资金已超过80亿元,有力保障了龙岗区各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调剂各类财政资金,确保建设资金需要。受国家银根紧缩政策的影响,2010年7月份以来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贷款收入为零增长,资金来源为政府贷款的政府投资项目出现资金断链情况,2010年政府统贷项目资金缺口达到37.1亿元。为确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龙岗区财政局累计调剂各类财政资金约30亿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归还到期政府贷款。
(三)加大财力投入,全面提升各项基本建设。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 龙岗区基本建设支出增速有所放缓, 2010年与2009年基本持平,完成147亿元。从整个“十一五”来看,龙岗区基本建设财政支出累计额超过500亿元,基本建设支出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96%左右,有力保障了各项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部门沟通、主动跟进建设项目落实情况。龙岗区财政局注重加强与各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主动跟进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建设单位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指导督促其及时申请建设资金,并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龙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抓好落实基建资金投入,加快民生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龙岗区在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数量已超过3000项,包括市、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171项,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土地整备、教育文化、城市更新、市容环境提升等14个民生重点领域,这些市、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直接推动了龙岗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改善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地铁3号线工程、深惠路(深圳段)改扩建及交通疏解项目,南通道、北通道、横坪公路,深汕公路、沙荷路、红棉路、龙翔大道交通改善、水官高速扩建等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将逐步解决龙岗区以往交通拥堵、通行效率低的难题,大大缩短龙岗区来往市中心区的时间,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目前,部分项目已经顺利完工,其余未完工的项目也将在明年大运会开幕前完工。
(二)强力推进土地整备,服务长远发展。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体育新城土地整备项目、平湖金融服务基地征地拆迁、葵涌坝光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征地拆迁、大鹏下沙整体搬迁安置补偿、厦深铁路(深圳段)征地拆迁、坪地高桥工业区土地整备、坂田华为科技城土地整备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加快龙岗区土地整备与开发工作,为优化龙岗区未来产业布局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硬件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龙岗区顺利实施“41所原村办小学改造工程”,完成了全区41所原村办小学向公办学校的转变,优化了教育资源,提升了教学质量。目前正在实施一系列“校安”工程项目,着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实施龙岗区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布吉高级中学改扩建等项目,努力缓解龙岗区高中学位紧张问题。
(四)夯实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在全区11个街道161个社区实施社区固本强基项目,目前已有112个项目顺利完工,完工率达70%;同时,新一轮的社区公园建设项目也在顺利推进之中,这些社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丰富了社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提升了社区建设的软实力。
(五)城市更新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及绿化提升项目、中心城多条主干道路景观整治及绿化提升工程以及全区44条严管路与14条精品示范街的沿街立面刷新、屋顶改造、绿化提升等工程,大大改善了龙岗区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同时,通过实施 “城中村”综合整治及消防整治项目,有力加快了330个社区居民小组的城市更新改造步伐。
三、着力采取三大措施,提高基建资金管理水平
(一)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了避免财政资金在建设单位的闲置沉淀,尽可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龙岗区财政局在对重大基建项目、资金投入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的基建项目进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直接支付的力度。目前,除由各街道办负责实施的项目外,其它由区直属单位负责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既确保了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又避免了财政资金在建设单位的闲置沉淀,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考虑到未来发展趋势,龙岗区财政局已积极着手探索对街道实施项目的财政直接支付办法。
(二)建立财政资金应急拨付“绿色通道”机制,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10年,龙岗区财政局为确保紧急、重大、影响面广的民生重点项目(如涉及征地拆迁、应急抢险、群众信访等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拨付,保障项目实施的顺利推进,通过简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速度等措施建立了建设资金应急拨付“绿色通道”机制,提高了财政工作执行力。以征地拆迁项目为例,目前正在实施的厦深铁路(深圳段)征地拆迁、粤宝河项目征地拆迁、坝光精细化工园区拆迁补偿等项目,由于实行了“绿色通道”机制,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采取“即到即批、实时支付”的办法,从区财政局受理申请到支付资金的时间由原来的5至7个工作日缩减到2至5个工作日。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管理。2010年5月,龙岗区财政局制定出台《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各类基本建设项目从资金申请、拨付到使用监管都进行了细化规定,对原来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对建设单位申请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项目前期费、规划前期费、工程审计尾款等内容的规定。这一制度有效解决了目前基建资金管理可能出现的大多数问题,有力地规范了基建资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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