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2010年以来,宿迁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新农保推动工作,把新农保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全市111个乡镇全部开展了新农保工作,实现适龄人员参保和60周岁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比省、市政府目标提前半年。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参保缴费人数180.98万人,参保率99.94%,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55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征收保费20560万元,基础养老金发放33650万元。全市地方财政配套基础养老金19368万元,配套缴费补贴255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9168万元。
一、政策出台早
省政府新农保工作会议后,立即向市领导汇报省会议精神和开展新农保工作计划,并与人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就新农保制度建设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调研、测算,起草提交市政府《宿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经市政府三届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出台。《办法》明确规定:目标任务。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年内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95%以上。基金筹集办法和标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为100-600元/年,按每档100元递增,共设六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档缴费,多缴多得;政府补贴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政府给予每月60元/人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二是对参保人员给予每年30元/人的缴费补贴。另外,政府还为重度残疾人按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70%代缴保费。待遇发放标准。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60元/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除以139。
二、推进力度大
首先逐级召开推进会。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农保工作推进会,传达省新农保工作会议精神,对新农保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署,签订责任状。各县(区)也及时召开落实会议。其次将新农保列为市委、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考核。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各县(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尽快完成参保人数的全覆盖,要及时发放基础养老金,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取信于民”。第三强化督查推进。分管市长带领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县(区)、乡镇督查会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经办网络全
首先健全组织。逐级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其次充实经办人员和协管员。部分县级农保机构根据新农保工作任务重新核定机构编制。各乡镇明确2-3名专兼职经办人员,村(居)从大学生村官、村会计中明确1-2名协理员负责新农保经办工作。三是落实经费和配备设备。各乡镇、村(居)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电话等办公设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规定村(居)协管员给予适当补助,泗阳、泗洪两县还为农保处配备工作用车。四是选择确定合作银行。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网点多、覆盖范围广,与农村居民贴近的特点,选择其作为新农保资金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四、标准定位高
明确四个高要求:一是新农保工作完成时限上高要求。市政府要求各县(区)要在2010年夏收农忙前基本完成新农保工作,基础养老金统一从2010年1月补发。将5月确定为新农保突击月,突击月期间市政府对全市工作进度采取一日一通报。二是资金落实上高要求。地方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新农保补助资金,各县区均把新农保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办公经费的支出。三是经办效率上高要求。及时安排资金开发了新农保信息录入系统,市、县(区)、乡镇专网实时联接,实现了新农保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工作由系统完成,为后期迅速接入省网打下基础。四是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上高要求。业务经办上,全市统一规定了经办环节,规范参保人员基础档案,征收保费要求统一存入财政专户,经办管理快步进入规范化轨道。
五、宣传方式新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一是主流媒体全上。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社、网络等开设新农保政策专栏、专刊、咨询等,编排《夸夸咱们的新农保》快板书在每晚收视黄金时段播放。二是宣传资料到户。印制各种宣传单发放到户、到农民手中,使广大农村居民更直观的了解新农保政策。通过学生将宣传资料带进家中,向家长宣传。三是领导出面造势。各地都抓住基础养老金首次发放之机,举办发放仪式,领导亲临剪彩,营造氛围。四是宣传人员跟进。农保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走村串户面对面为村民答疑解惑。
六、基础工作实
一是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建立新农保基础工作半月报和进展情况日报制度。二是基础台账及时登记。建立并登记60周岁以上居民和适龄参保居民台账,保费收入和养老金发放台账及时登记。三是档案及时归档。对经办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派专业人员到县(区)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新农保档案进行考评验收。四是调研工作及时开展。根据省厅苏人社农管[2010]1号文件要求,及时落实安排各县(区)开展新农保调研工作,各地安排专门人员,通过深入乡镇、农户,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现已形成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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