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自开展扶贫“双到”工作以来,广东清远市千方百计整合扶贫资金,共落实“双到”资金5.8亿元,其中:省直单位1.04亿元,佛山市2.03亿元,各级财政和单位2.73亿元。扶持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1千个,帮扶贫困户的项目近5万个。帮扶4.58万户16.2万人成功脱贫,76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3万元。
一、建立互助金帮扶模式。
创造性实施互助金启动的帮扶模式,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全市财政投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资金4,290万元,其中互助金投入达2,180万元,支持94条村3,587户农民加入互助资金组织,其中贫困户2,364户;累计向1,886户会员发放借款1,180万元,扶持项目543个。
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融资和财政贴息的方式,提前筹措2.5亿元资金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全市到位资金达9.48亿元,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人口超115.54万人。安排1,000万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有力推动了“八十村示范、推进连片连带”工程建设。安排300万元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累计建设沼气池25,694个,受益农民达1.8万人。落实贫困村村通公路的资金,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问题。
三、扩大农业产业化带动效应。
市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00万元,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引进知名龙头企业,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促进贫困户与龙头企业互助联结。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5家,农业产业化组织163个,年销售收入51.6亿元,带动农户29.6万户,其中贫困户1.8万户,户均年增收3,125元。
四、推进劳务输出。
结合实施“双转移”战略,免费对全市贫困劳动力开展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近年来,全市扶贫技能培训共投入财政资金2,700万元,完成各类劳动力培训7万人次,全市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11.7万人,其中贫困户劳动力1.5万人。
五、推进移民搬迁。
积极探索以城镇化和移民搬迁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困难群众实施扶贫搬迁,力争用五年时间解决自愿搬迁7.9万下山移民的脱贫问题。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9,200万元,落实搬迁对象746户3,399人,其中已搬迁160户,竣工162户,在建424户。
六、探索金融帮扶模式。
建立扶贫金融服务体系,试行金融扶贫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帮扶资金作为信用保证金,采取捆绑带动贫困户的放贷方式,由市农信社放大5倍进行发放。我市阳山县作为试点,试行以来共发放扶贫贷款给161户大户,捆绑带动贫困户315户,当年实现脱贫25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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