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市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为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近日,高平市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专户”,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一是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或施工许可前,按工程合同价的2%向保障金专户预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此保障金将作为其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并返还。
二是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财政部门将根据住建、劳动等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实际欠薪情况从该单位工资保障金帐户余额中代为支付。
三是建设单位要在保障金支付工人工资后20日内,向保障金专户足额补存保障金,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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