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11年十大民生目标 惠民利民
2011年,泸州市民政工作将以民生工程为主线,以社会管理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昨日召开的泸州市民政工作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刘洪就2011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将着重通过七项工作实现十大目标。
目标一:加强最低生活保障
将把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城镇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6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5元。
目标二:加强城乡医疗救助
城镇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补助标准达到140元,救助2万人次以上。资助16.4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群众,人均救助标准达到140元。
目标三:加强五保供养保障
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五保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50元,新(改)建5所农村敬老院,新增集中供养对象1049人,新增床位300张,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
目标四:发展慈善福利事业
大力开展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学、就医救助和法律救助。加大对高龄特困老人、孤儿的生活保障,市级儿童福利院竣工投入使用。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新建慈善爱心超市25个,福利彩票发行1.8亿以上。
目标五:夯实社会和谐基础
力争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政策;积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镇街”、“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新建农村社区30个,村务公开面达100%,规范化达到96%。
目标六: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目标,推进双拥工作上新台阶。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达到每户年均不低于1000元。
目标七:深化优抚安置工作
严格兑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加大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力度;到年底完成本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95%以上。
目标八:创新社会事务管理
继续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00%的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切实做好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工作。
目标九:发挥减灾体系功能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部完成,救灾物质储备库全部投入使用,应急避难场所能够发挥应有功能,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完成安装和系统调试,各项目运转机构基本建立。
目标十:加快民生问题调研
形成“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报告,形成加快泸州民政事业发展的建议,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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