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县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服务业
一是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对符合规划要求,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下同)的新建项目和超过500万元的改造提升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是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加大对创建服务业企业品牌的奖励,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浙江名牌的服务业企业和新评为三星级、四星级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5-2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三是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支持行业网站和专业网站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商城”、“网上市场”,对新设立的电子上网企业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从设立起三年内县财政给予30%的补助。
四是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限额以上批零企业、住宿餐饮业,税收地方所得部分超过10-50万元、20-1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一次性奖励2-10万元。引导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对年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税收地方所得部分超过100-200万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10万元不等的奖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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