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财政10.3亿元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230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适时向优抚、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补贴。
二是4,700万元,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
安排农村和城乡居民低保资金1,570万元、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配套资金1,972万元等,支持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县级福利院全部建成。
三是6,300万元,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安排“双到”市级专项资金1,200万元、下山移民搬迁安置资金1,333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2,000万元等,支持省定67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7.6万贫困人口脱贫。
四是23,600万元,支持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落实高职院、高技校财政供给资金4,260万元,教育长效资金7,000万元,校舍建设维修资金7,500万元,教育强县投入3,000万元等,支持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城市困难家庭学生。
五是19,800万元,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落实卫生医疗长效资金6,000万元、新农合配套资金5,8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1,800万元等,支持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3,000万元资金,动工建设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和市中医院综合大楼。
六是16,500万元,支持城乡文化设施建设。
落实“十个一批”融资还本付息资金7,402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0万元,启动市“四馆合一”、图书馆购书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工程等“十个一批”工程建设;落实文化投入长效资金3,000万元,支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七是22,300万元,支持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落实园林生态绿化工程资金14,000万元,控规专项经费2,000万元、宜居城市规划经费300万元等,支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基本完成“三边”整治任务。
八是5,000万元,支持城乡公路建设。
引导推进清连二级公路大修工程,正式启动清三、清佛公路大修工程,完成500公里通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方便群众出行。
九是4,400万元,支持城乡住房保障。
落实今年廉租住房建设启动资金3,000万元、农村安居工程资金744万元、住房货币分配改革经费500万元、农村住房保险94万元,支持解决符合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住房问题。
十是400万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落实食品抽样检验经费360万元、农产品检测经费30万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推动建设1个省级、10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每个乡镇建设1个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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