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长安镇实现土地流转社保基金集中管理
为更好地贯彻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居民社会保障,根据市镇有关规定,广东东莞市长安镇通过三步走,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流转社保基金集中管理。
一是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
2010年12月9日长安镇出台了《长安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居民社会保障支出的管理规定》(长府办〔2010〕73号),对土地流转社保基金的征缴范围、专户管理、增值运营、收益分配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是征缴款项,专户管理。
长安镇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全镇各股份社对2008年11月1日以后收到的土地流转收入提取社会保障基金,并将提取的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镇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本次征缴工作涉及全镇20个股份社,应缴基金达7533万元。
三是建立账套,规范操作。
为确保土地流转社保基金规范管理,长安设立账套对社保基金的收支、增值运营及收益分配等实行专人专账集中管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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