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咸宁社保类惠农财政补助发放超五亿元
2010年,咸宁市社保类强农惠农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共计52394.2万元。
一是新农合新农合的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80元/人提高到120元/人,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从2009年20元/人统一提高到30元/人。2010年全市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0.89亿元,县级财政补助0.29亿元,农民个人缴费0.59亿元。
二是就业补助资金。2010年,全市共收到省拨农民工特别培训资金223.2万元,按人平1200元的标准对1860名农民工进行了技能培训。2010年,全市共争取省级农家乐创优扶持资金415万元,对1455户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农家乐经营户每户给予1万元的补助。
三是农村低保资金。2010年,全市共支付农村低保资金825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99690人,月人平补助金额58元,年人平保障标准785元-1000元。
四是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010年,全市农村社会救助资金5208万元,其中:上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104万元, 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标准,集中供养人员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145万元,救助金额由人平3000元增加5000元,并可实行二次救助。支付上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959万元,实行了灾民救助卡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2010年,全市争取上级社会福利资金655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万元,对5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和500户集中供养五保户危房,每户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农村孤残儿童救助资金172万元福利院补助资金83万元。
五是库区移民后扶资金。2010年,全市共争取库区移民后扶补助资金10880万元,中央和省对六个县市区的移民进行了生活和项目扶持。
六是农村养老保险资金。赤壁市是咸宁市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对资金筹集、个人帐户建立、养老金待遇、领取养老金条件、基金管理与监督、相关制度衔接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制度。赤壁市应参保人数17.83人,已参保15.97人。参保率为89.61%,已筹集资金4150.7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2912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48万元,享受待遇人数35442人,支付养老金2220万元,养老金发放到位率100%.咸宁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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