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奖励“农家乐”示范户
近日,宜都市对白鹭山庄等20家“农家乐”示范户进行了表彰奖励,为示范户发放“以奖代补”资金40000元。近两年,该市已奖励“农家乐”示范户30家,资金6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全市旅游业发展,鼓励农民依托农业资源发展旅游服务业,促进农民增收,2008年宜都市出台政策对“农家乐”等旅游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并将奖励资金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事业发展。该市出台政策规定:现有景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的1%-5%奖励;新建和改造旅游厕所达到三星级标准以上的,给予1-3万元奖励;景区年接待人数位列全市第一,并且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无游客投诉的,给予1万元奖励;星级饭店获宜昌十佳旅游饭店称号的,给予1万元奖励:“农家乐”达到省级“农家乐”标准,经旅游局授牌的,给予2000元奖励;旅游商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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