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共发放“汽车下乡”财政补贴772万元
截止今年3月31日,“汽车下乡”财政补贴兑付工作完满结束。据统计,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在“汽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间,共受理“汽车下乡”产品1758辆,发放补贴资金772.85万元,大大拉动了“汽车下乡”产品的消费,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多方共赢。
该区自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汽车下乡”政策以来,一是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审核兑付在“汽车下乡”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车辆的补贴资金,做到应补尽补。尽管“汽车下乡”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如期结束,但是该区针对实际问题,将申领补贴的日期延长至今年3月31日,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做好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对汽车销售商家的价格、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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