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三项改革加大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徽宿州市的具体情况,2010年我们实施了三项改革,使采购工作更加透明。
一是公开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确定后对采购标的物的档次就有了大致的限制,通过深入研究,我们采取公开采购预算的办法,提高透明度,避免了因超预算造成废标、流标问题,同时减少了供应商的无谓损失,受到了供应商的好评。
二是实行有效低价中标制度。对工程类项目,实行了有效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较好地规避了围标、串标现象。
三是询价项目实行最低价中标制度。对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询价采购项目,实行最低价中标制度,减少了扯皮现象,增加了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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