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财政局强化基层管理落实惠农补贴
近年来,忠县财政局在强化基层管理、落实惠农补贴工作中不断提出新要求,在“村财民理乡代管”和“家电(汽摩)下乡”等工作中作出了有效探索,有力推进了“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民生工程。
扎实有效推进村财民理乡代管。为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忠县今年即将全面实现“村财民理乡代管”。一是乡镇重视,行动积极。针对近年来“两会”委员和农村群众对村级规范化管理的迫切要求,各乡镇认真谋划,均制定了适合本地的实施方案。二是乡镇财政主动介入,清产核资。财政所会同乡镇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认真开展村级财务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建立台账,力求不遗留问题。三是建章立制,落实专人。全县乡镇按照市县财政的规范化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办法,财政所确定专人负责村级财务核算工作,村报账员负责本村收入、支出、完善手续后的原始传票的收集、汇总,填写原始票据汇总单,定期到财政所报账。四是坚持“一代理、五不变、六统一”的原则。即:村级财务由乡镇财政所代理,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债权债务、民主监督权不变;统一账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报账审批程序、统一使用票据账册、统一公示时间和内容、统一票据保管归档。五是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村级财务的公开力度,将财政所办公电话设为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合理布点,规范操作,补贴及时,农民受益”为原则,“家电(汽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规范流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县工商、质检等部门重拳整治无家电(汽摩)下乡经营资格、虚假广告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下乡产品等行为。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限期整改违规行为。县政府从县商委、国税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乡镇家电下乡目标责任制落实及宣传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县财政局及时会同工商等家电下乡成员单位深入网点、农户调查,及时处理回复投诉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消费权益,有效防止了坑农、骗农事件发生。 四是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对凡举报各销售商有骗补行为的,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核查;查证属实后,对骗补资金的举报人按百分之五十给予奖励,对乡镇财政所自行查出销售商有骗补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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