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不断加大“三农”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构建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使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二、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和强化现有政策体系,加强各项财政支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省直有关部门各项资金,深入挖掘资金整合潜力。结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打造重点项目或主导产业平台,引导各级统筹安排使用有关支农资金特别是生产性支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规模效应。省财政加大绩效考评和奖励力度,鼓励和支持县级自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继续推行“基础工作前移+因素法分配+资金直拨到县+县级报账提款”的预算执行模式,完善计划管理、定期通报、跟踪督促、激励约束等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体制,督促部门充分发挥预算执行的主体作用,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和建设进度,努力实现支农资金由“分配快”向“支出快”转变。进一步完善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预拨资金比例,确保支出尽快报账、资金尽快到位、效益尽快发挥。建立预算执行奖惩制度,鼓励部门和基层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四、强化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成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投资评审、审计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加强对关系重点事业发展、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容易出现漏洞的项目和环节的监督评审,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五、加大绩效考评力度。积极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扩大绩效考评范围,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要求市、县建立支农资金动态追踪问效机制,加快绩效考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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