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部分公益性国债项目转贷资金转为拨款
继2009年泉州市5283.17万元公益性国债项目转贷资金转为拨款后,2011年中央再次将泉州市引水工程、自来水厂建设及配套网管改造工程项目国债转贷资金4931.83万元转为拨款,包括2007年1462.36万元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至此,泉州共1.17亿元公益性国债项目转贷资金转为拨款,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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