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创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工作机制
近日,省财政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既强化解决了农业综合开发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两次招标的时间差问题,又增加了监理单位选择监理项目的灵活性。
为适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存量+增量”管理方式改革,省财政厅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取得经验,深入项目县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监理单位和监理费率。
2011年3月,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认8家监理单位从事2011年至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和草场改良项目的监理资格,中标监理费率上限控制在1.8%-2.0%之内,按每个项目不少于2名监理工程师驻工地开展监理和不超过中标监理费率的原则,将具体项目监理选择和监理费确定权明确到项目县农发办和中标监理单位,由双方谈判实行双向选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