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近日,济宁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农民增收致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等六大重点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今后三年,济宁市、县财政每年对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的投入不得少于12亿元。从2011年起,每年从新增地方财政收入中列支5%以上用于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此外,市财政还将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低于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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