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及时下拨263.2万元补助集体经济薄弱村
为切实做好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下达2011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财政局及时进行了调研,对年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293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将自治区下拨的263.2万元补助经费下达到各(县)市,并要求各(县)市加强此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正常运转,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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