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财政局坚持财政管理与监督相融合
近年来,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财政局坚持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相融合,以“规范收支、保障运转、促进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镇(街)基层财政部门在筹集资金、安排支出和资金监管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作。
一、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漏洞
荷城街道财政局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及时建立和健全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多项财政内部管理监控制度,如,《高明区荷城街道财政、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高明区荷城街道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高明区荷城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镇(街)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支付核拨管理等程序,实行财政资金审核与审批分离、制单与复核分离、出纳与会计分离、资金办拨与印鉴分离等财政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各项财政资金账户开设和注销等作了详细的、严格的规定。特别是针对荷城街道三旧改造资金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专门制定了《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旧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三旧改造资金在账户管理、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工作流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三旧改造资金监管。
二、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财政调度资金能力
荷城街道财政局坚持重点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综合管理。一是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将已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管理的街道属下各事业单位(部门)的收入,全部纳入街道财政专户管理,提高了财政调度资金能力,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在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中,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取登记、使用监管,实行“分次限量、销旧领新”的领购制度,实现了以票控收、源头控收,较好地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增加镇(街)地方财政收入。
三、强化财政支出监督,加强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
近年来,荷城街道财政局加大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的力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程立项建设、政府采购、结算中心资金审核等同步监督,把财政监督贯穿于日常财政管理工作中,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一)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成立了街道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与实施。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和规范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管理办法,提高了政府采购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化操作程度,纳入街道的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
(二)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鉴于基建工程支出大、专业性强,而财政人员较少的实情,荷城街道财政局从2008年8月开始委托中介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查。实行该项制度以来,委托基建工程中介机构审核的工程预(结)算项目共458宗,送审金额共3.5亿元,审定金额为3.02亿元,核减金额4800万元,核减率为14%,有效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加强基建工程资金使用监管。在履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管工作中,荷城街道财政局注重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把关,并密切与街道建设部门联系,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付款申请后,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察看工程进度,并按规定审核支付申请,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工程资金。
(四)发挥财政结算中心监管作用。结合荷城街道各部门的财务核算工作统一在结算中心进行的情况,荷城街道财政局充分发挥结算中心在财政支付和财务管理的作用,由结算中心对各部门的每一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使部门收支过程公开,使部门各项支出能按规定用途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检查,促进财政管理整改提升
2009年,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关于依法规范镇(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意见》,明确规范街道预算监督工作,街道的财政预(决)算要作为区本级政府预(决)算的附件,提交区人代会及常委会审批,强化对镇(街)预算监督的力度,推动镇(街)预算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在此基础上,荷城街道财政局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区审计部门每年对街道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检查,对审计部门提出的财政审计整改意见,有的放矢地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堵塞漏洞,不断规范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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