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从达州市民政局获悉,达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已调整。在调整的县(市、区)中,通川区的标准最高,通川区城市低保标准270元/人、月。
据悉,调整后开江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0元/人.月;通川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70元/人.月;大竹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0元/人.月;渠县、达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30元/人.月。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市将结合调标政策的出台,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强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核定城乡低保人数,并积极协商财政部门,做好城乡低保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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