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拨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老军人,是党在农村的基石,是农村工作中的骨干,为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改革,带领群众致富,加快农村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下达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资金91.3万元,确保每名老党员和老军人生活补助不低于220元、老干部生活补助不低于230元、老模范生活补助不低于260元,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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