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州提高保障标准使43293名城乡低保群众受益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消除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压力,切实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的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要求,海西州根据省财政、省民政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1]106号)精神,从今年5月1日起,海西州再次提高保障标准,城市居民保障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5元,提标后达到238元/月;农村牧区居民在原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5元,提标后达到120元/月。
此次调标,使全州18427户43293名城乡低保群众受益。海西州财政已将603万元提标补助资金拔付各县、市、行委,同时就各地资金发放监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保障海西州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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