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早在1998年,佛山市已开展“一清三查”(即清账户、查管理、查制度、查责任),相继制订了《佛山市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佛山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佛山市财政局印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我局财政资金专户管理、财政专户的开设、撤销等作出了统一规范的规定。同时,从1998年开始佛山市陆续将原分散在各资金业务管理科负责核算的财政资金账户统一集中管理,明确要求把各级财政性资金专户都纳入国库部门管理,逐步实现“三统一”,即统一调度、统一收付、统一核算。同时实行印章管理、账户开设、会计核算、资金拨付、复核监督等各种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控制了财政资金账户的开设,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了资金的收付与会计核算,堵塞了管理漏洞。近年来,佛山市各级财政国库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库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财政资金账户的清理力度,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账户的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一、领导高度重视账户清理整顿工作。
佛山市各级财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财政资金安全问题贯穿财政管理工作始终。
二、积极推进专户清理撤并工作。
近年来,佛山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对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要求,对本地的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制定了一系列强化管理措施:对属于多头开户的资金账户进行撤销;对属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资金专户予以合并,进行分账核算;对于原开户文件已废止、政策执行到期或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往来的财政资金专户,将其资金结余缴入国库,并办理撤户手续。
三、狠抓专户资金规范管理。
严格划分预算内外收入,非税收入按时缴库;严把支出管理关,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建立对账制度,加强账务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印鉴管理制度,印章实行专人分开管理;建立日常稽核与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国库监督制度化及全程化,强化拨款监控、账务稽核,并由监督检查科定期对有资金管理的科室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全面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通过上述几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和年度报告制度。
对专户增设、账户信息的变更及清理销户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各区上年度财政资金账户开设情况及资金结存情况实行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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