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财政积极支持新生代农民创业就业
新生代农民作为时代发展的一个新生群体,表现出与传统农民不同的素质和需求。为有针对性地鼓励新生代农民创业就业,泰州市采取三项积极措施给予支持:
一是将新生代农民创业融资纳入小额担保贷款体系。凡在本市创业的新生代农民,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创业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均可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体系。
二是鼓励新生代农民进孵化基地。对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房租和水电费用50%的补贴,同时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促进新生代农民进社保。对已参加新农保的进城务工新生代农民可按规定转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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