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县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从7月1日起,安徽青阳县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根据费用较高、影响生命或劳动能力、具有临床诊疗规范(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疗效确切、诊疗技术难度大、病程变异小、社会广泛关注、病例数相对较多的基本原则和分级医疗的总体构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县确定在县级、市级、省级医院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新农合基金对试点病种实行定额付费,最高的按定额的90%支付新农合补偿金。
今后,还将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院、增加试点病种,让新农合更多更好地惠及农村群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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