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市切实加大耕地占用税征缴力度
为切实保护好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011年4月份,广东南雄市印发了《南雄市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及时做好耕地占用税源调查,强化措施,加大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6月底,该市已征收耕地占用税374万元,同比增长78%。该市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重视,重新界定,分解任务。
针对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增加的实情,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尤其显得重要。该市领导高度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重新界定了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和标准。同时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占地情况,确定了各自的征收任务,对任务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并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该市把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制作和悬挂宣传条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十问十答有关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耕地占用税知识宣传,营造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实地调查,摸清底数。
4—5月份,该市各镇(街道)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农户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了解掌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丈量,掌握税源分布情况,摸清底数和存量。
四、依法征收,规范操作。
为确保耕地占用税的安全及时入库,该市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征收,制定了税票领用、填写和税款缴存、上划工作规程,统一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耕地占用税催缴文书。
五、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为使耕地占用税清缴征收工作有效开展,该市财政、地税、国土、住建、水务、公安、法院以及各镇(街道)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如在税款缴存专户开设上,为方便纳税人缴存税款,该市财政局、地税局加强沟通联系,通过与银行协调,解决了税款缴存问题。建立了每月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了征管手段。
上一篇: 广东连州市西岸镇四方面管好生态林补偿金
下一篇: 广东梅州市梅县桃尧镇积极筹资改善农村环境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