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市西岸镇四方面管好生态林补偿金
广东连州市西岸镇切实采取措施,保证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发展村集体林业或者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上,使群众受益。
一、严把审核批准关。
要求正确填写《生态公益林资金申领表》,必须有50%以上村集体农户签名确认、村小组集体、村委会、镇林业办、林业主管领导等多重审核、签名盖章。
二、完善领取手续。
镇财政所要求相关村集体组织提供合法、手续完备的收入票据并由村集体合法代表前来办理,通过银行账户发放。
三、做好监督检查。
在资金发放后,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村集体所领取的公益林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四、及时公开公示。
对每笔生态公益林资金的数额、使用等数据做到及时的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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