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投入35亿元强力推进公共民生工程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广东中山市财政部门继续强化责任意识,整合财政资金,统筹财力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2011年政府投资基建计划安排资金34.99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市政、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强力推进社会公共民生工程建设。
一、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测算民生工程资金投资的总体需求和单个项目预期效益,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公共民生工程的资金需要。2011年政府投资基建计划安排34.99亿元,其中新建项目67项,计划安排5.46亿元,占年度计划总规模的15.61%,在建项目9.5亿元,完工项目4.47亿元,市域公路建设项目3.93亿元,还贷及赎回项目5.53亿元,其他项目6.1亿元(包括预备库项目前期工作费、征拆专项经费和不可预见费)。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保障民生工程资金需要。
根据2011年政府投资基建项目预算安排,一是将投入3.93亿元作为市域公路的建设补助,加快交通项目的建设;二是计划安排2.7亿元完成怡华片区交通综合改造工程、悦来南路与博爱下穿隧道、省立区域绿道和城区慢行系统等项目建设,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优化公共交通体系,改善出行条件;三是计划投入5.3亿元,完成市实验高中和市一中高中扩建、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项目的建设,为我市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四是以创建“文化名城”和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为契机,计划投入2.3亿元推进城市改造、加快新图书馆、一三九博物馆群、中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石岐河滨水景观工程、兴中园和孙文纪念公园名人雕塑、孙中山纪念广场等项目的建设。
三、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细化基建项目预算编制。
按照基建预算计划要与部门预算同步报人大审批,基建计划规模不得突破相应基建资金安排计划的要求。财政部门在编制过程中能主动加强与预算单位的协商、核实,明确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计划进行预算编制,新建项目需具备政府批文、项目预算明细,不得发生虚高冒报、虚设项目或缺项漏项等情况。同时预算单位必须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预算执行中发生较大偏差的,由预算单位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负责解释。
四、坚持计划原则,大力加强基建预算执行管理。
今年起基建计划项目按预备库、储备库、年度新建计划进行管理,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市政府申报建设项目,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项目可以进入基建项目预备库。纳入预备库的项目,可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财政部门安排开展前期工作费用。储备库项目需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经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合格,项目才能进入储备库。市财政部门按轻重缓急、民生优先的原则从储备库中选取项目进入财政年度投资计划,以后年度逐年滚动,逐步形成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良性循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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