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前,根据辽宁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鞍编发[2010]16号文件规定,鞍山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心已正式成立,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展开工作。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中央、省、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有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负责鞍山地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监查,对违反政策规定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该监管中心的正式成立和运行,标志着鞍山地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鞍山财政体制改革与创新方面的大手笔,将强化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管理和追踪监督,将进一步促进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范使用和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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