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增强基层财力保障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11年上半年,广东东莞市财政拨镇街分成(不含返还镇街土地出让收入)和各项镇村补助资金100.03亿元,主要是:
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增加镇街收入。提高契税、耕地占用税等5项收入项目镇街分成比例,取消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镇街上缴任务等 ,上半年增加镇街财力3.73亿元;拨付3.51亿元,补助经济滞后镇运行经费,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加大市内扶贫力度。上半年拨付1.19亿元,继续对经济实力排名靠后的285条村实行公共管理补助。完善市内扶贫机制,一是从2011年起每年按经常性财政收入的5.8‰设立市内帮扶专项资金,积极探索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智力扶贫等有效途径;二是延长对欠发达村扶贫贴息借款期限,贴息期由原定的3年延长至6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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