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三规范”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程序。市发改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指导各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公司进驻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开发企业按规定选聘,其收费报市发改委、房管局备案。
二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市房管局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住宅小区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审核,评定出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市发改委制定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物业公司与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制定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报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备案。并要求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市发改委、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市发改、房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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