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兴宁市财政三措施推进“阳光低保”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管好困难群众的“保命钱”。2011年以来,广东梅州兴宁市财政部门突出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从三方面入手加强低保资金监管,确保低保资金阳光操作、高效运行。
一、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把低保工作关口前移,把责任分解到一线,主动配合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了资格审批程序,要求所有低保户认定,必须经村书记、主任、驻村干部、管片镇领导、镇民政、分管民政领导6个人签名并进行公示后,上报该市民政局批准确认。并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协同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进一步细化低保出入标准,畅通出入口,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通过从一线做实,逐级审核,动态管理,有效地杜绝了“人情低保”和弄虚作假现象,做到“应保尽保,该退则退”。
二、加强低保资金管理,确保低保资金足额发放
一是在兴宁市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该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省、市、县的配套比例,及时足额筹集农村低保本级配套资金并列入预算。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保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促进了低保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严格执行低保资金专人、专户管理,将各级配套资金及时划转财政专户。四是建立低保资金的社会化直接发放机制,低保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拨到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信息,通过“一卡通”形式将低保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大大减少了发放环节,确保低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局共核拨低保资金3579万元,使55510名困难群众(其中:城镇5651人、农村49859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低保资金阳光操作
一是协助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要求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重新进户核实。二是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联合市府办、纪委、民政等部门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低保资金依法规范使用。今年,该局成立了8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0个镇、17个市直单位低保户低保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共取消死亡、脱贫等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取消率7%,对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确保了低保政策的落实。三是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在村(居)委、基层单位公示栏上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直接评议低保户,取得了非常很好的效果,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
上一篇: 广东梅州兴宁市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