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新兴镇加乐潭水库两块土地1亿元挂牌出让
备注:为促进加乐潭旅游度假区2011-Z-7号宗地和2011-S-1号宗地的开发建设,2011-Z-7号宗地竞得人须缴纳人民币3000万元整作为项目建设保证金,2011-S-1号宗地竞得人须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整作为项目建设保证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和项目建设保证金(以入账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3日到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与测绘服务中心查询和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26日到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项目建设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项目建设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11年9月28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1、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2、2011-Z-7号宗地、2011-S-1号宗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屯昌县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要求,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建设。3、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税金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4、其它事项: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898)67835778
联系人:高女土莫女土
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县委大院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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