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推进农业专项资金公开
一是实行全范围主动公开。凡市财政安排并由市财政局农业处归口管理、具有专项用途、单独立项、单独安排下达的资金,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都将进行主动公开。近期该市公开的重点主要是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等十类专项资金。
二是实行分级公开、归口公开原则。明确责任,遵循分级、归口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资金分别由市财政和区财政负责公开;根据资金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同,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分别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公开。
三是实行多渠道公开。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在市、区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网站、农民信箱、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公示;凡涉及农民利益项目,区财政须在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
四是建立公开工作检查制度。市财政及主管部门每年对区农业专项资金公开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对乡镇的支出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相应减少或暂停同类项目的资金补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上一篇: 浙江金东区多举措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