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黑龙江89个县市区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实现全覆盖

2011-08-31 14: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根据国务院部署,结合黑龙江省实际,黑龙江省今年将在89个县(市、区)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根据《实施意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缴费,至60周岁止。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200元补贴35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分别按50元标准进行补贴。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今后将根据国家调整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进行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只有试点当年一次性补缴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