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大学生创业 可申请5000元创业补贴
近日,巴中市发布《关于市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该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资金补贴。该政策自2011年6月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和补贴对象为: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5年内,在该市范围内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局厅等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可由创业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并合格后,培训机构可向培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补贴。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每人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符合该市产业发展政策,确认为创业成功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另外,高校毕业生创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每名创业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按每吸纳一名给予2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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