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为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面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失业金领取对象和2011年春季学期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此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标准和范围是: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2011年春季学期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即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大中专学校(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80元。
市财政按标准测算共计安排本级财政资金231.39万元,并督促相关部门开始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确保9月底前将补贴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位困难群众心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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