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市及时上调发放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
根据《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要求,绵竹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上调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的资金保障和落实工作。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大专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800元、研究生每月22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补贴。补贴标准从2011年7月起执行。补贴对象为2007年以来参加全省统筹选聘、目前仍在岗位,且每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85%、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经测算,提标后需测算须新增支出45.18万元。市财政及时将该笔经费纳入本年调整预算,同时督促人社部门按通知及时将补贴发放到大学生村干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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