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
一是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列入省级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的33个项目每家给予补助5万元,共投入165万元;
二是支持农家书屋建设。对列入省资助的“农家书屋”每家给予补助2000元、对列入省补助困难地区的每家给予补助1000元。目前,我市共补助56.4万元建成338家“农家书屋”;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莆仙戏保护。从2011年起每年统筹安排莆仙戏传承保护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
四是积极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2011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用于创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以后每年还将在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五是大力弘扬妈祖文化。一次性拨付300万元用于《妈祖》电视剧拍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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