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财政落实政策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
为推进广东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三农”服务水平,清远市财政落实政策,切实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
一、清远市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供销合作社储备化肥贴息,以缓解清远市化肥市场淡旺季供需矛盾,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障农业生产需求,促进清远市农村经济发展。
二、清远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中的问题。主要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和社区消费(综合)服务社,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领办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227个,吸纳社员2.6万户,带动农户3.7万户,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服务功能增强起到明显的效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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