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县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加大缴费激励力度。从2012年起,农村居民参保人员选择500元、700元、900元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人40元、50元、60元。
二是适度调整基础养老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因素,从2011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
三是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为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原则,增设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从2011年10月1日起,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
四是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30元的高龄补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上一篇: 浙江建德市实施合作社行政村项目资金联审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