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
一是以“以奖代补”方式,对莆田市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的农村学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所2万元、初中每所3万元;
二是安排资金2779万元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从每生每年450元提高到550元,初中从每生每年650元提高到750元;
三是拨付资金168万元,为全市336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提供代偿学费政策。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给予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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