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五项制度建立财政专户长效监管机制
一、建立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财政专户由国库科统一集中管理,划分了国库科、业务科、监督检查局的管理职责;规定账户开设、变更和撤销先由国库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和具体意见,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明确了资金拨付流程和核算办法。
二、建立专户管理内控制度。根据岗位设置合理调配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做到申请、审批、经办、资金拨付、印鉴管理、会计记录、稽核检查等岗位分离。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有效的分工和制衡机制。
三、建立专户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档案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账务电子数据存储以及相关凭证、账册、银行回单等纸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要求国库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相应管理各种资料,如:会计资料、开户的文件依据和时间、现有专户的数量、新增和撤销的数量等,并建立数据库进行归档备查。
四、建立专户定期报告制度。国库科在月、季、年末及时进行银行对账,汇总当期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向业务科、分管领导汇报。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将年度内财政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填制《巩留县财政部门资金专户备案表》,于下年度一月底前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建立专户定期检查制度。一是财政监督局牵头,每年对所有财政专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的拨付核算对账是否规范、不需要的财政专户是否按程序撤销等。二是每年年初接受同级审计部门对上年度财政资金专户资金收缴、拨付、使用、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的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和完善。三是上报的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材料时,如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专户开立、撤销、变更等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必须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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