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揭西县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揭西县积极筹集财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补偿机制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确定医疗收支管理办法。
采取“核定收支,定额上缴,收支挂钩,结余返补,差额自负”的管理办法,以上年度各项医疗收入总额为基数核定当年度收入任务,支出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实有编制人数及前年度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成本综合系数核定。乡镇卫生院原承担人事部门核定的各项工资补贴定额上缴县财政用于建立补偿机制的需要,医疗收支实行收支挂钩、结余返补、差额自负,实现保障和效率相结合。
二、健全完善财政补助机制。
核定编制内在职人员单位承担部分从补偿机制实施月份起由县财政承担,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县财政共同承担,按人事部门核定退休工资补贴标准执行;公共卫生补助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2011年按人均25元的标准,落实到乡镇卫生院;乡镇突发大面积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县财政承担,按照实际成本核定一次性补助。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安排,同时发动社会捐助等方式落实。
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乡镇卫生院所有服务性、捐助收入等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县财政专户后,减除定额上缴部分全额返拨乡镇卫生院,包括医疗费用成本及结余返补,支持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四、实施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实施医疗收支绩效、公共卫生绩效、岗位绩效考核三方面,采取分项、数量、质量、满意度等指标量化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人员竞聘、职称晋升、卫生院领导人聘任、财政补助等相挂钩,增强绩效考核约束,促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科学管理水平。
五、严格编制人事管理。
结合常住人口和实际工作量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在编制核定的基础上对目前现有临时雇用的医务人员进行招考转为编内人员,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并明确今后不再雇用临时医务人员,编内需增加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录,逐步建立起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费养人向以费养事转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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