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从四大方面着手推进民生财政建设
近年来,广东佛山市民生财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挑战与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大困难”:民生支出增长的刚性,将进一步加大目前的财政收支矛盾;区域、城乡民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但地方财政尤其是市级财政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方面的能力不足;一些民生政策、制度设计上的限制或缺陷,造成了工伤、失业、养老保险基金等的资金效益低、资金闲置问题;民生保障水平与覆盖范围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同时兼顾。因此,针对目前民生财政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佛山市将从拓宽资金来源、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整合社保制度四大方面着手开拓新局面。
(一)拓宽资金来源,解决收支矛盾问题。
建议通过开源疏流,从做大财政“蛋糕”、引入社会资本、盘活沉淀资金入手来解决。
1.树立“大财政”理念,狠抓收入增长。树立起“大财政”理念,把社保基金、国资收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土地储备、政府性资源的占用经营收益或经营服务收入乃至政府可调动使用的捐赠收入、慈善基金等都纳入“大财政”的范畴,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政府所有收入来源及实际可支配财力,科学合理调配“大财政”资源,从而为“幸福佛山”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稳固的财力支撑。
2.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民生领域,拓宽民生事业资金来源。对于教育、医院、公交、住房、社会福利等民生事项,建议探索引入社会资金的相关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合理利用社会资本,解决财政收支矛盾下部分民生事项投入不足的问题。
3.疏导沉淀、闲置资金,切实发挥民生资金效益。针对由于制度规定缺陷而产生的资金效益问题,必须通过清理疏导,才有望发挥这些沉淀资金的效益。首先,重点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的资金进行清理,如社保基金、彩票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等。其次,分类处理沉淀资金。对于佛山市出台或市有政策制定权限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原有政策,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对于地市无政策制定权限的,应准备充分理据,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上级能够因地制宜给予支持。再次,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发现沉淀、闲置、浪费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优化民生支出结构,推进民生财政建设。
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同时,充分用好民生这块“蛋糕”,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率,将一分钱掰成两分用,还要用在刀刃上,解决财政民生资金在保障水平与覆盖范围上的两难问题。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出台为契机,探索建立财力保障机制和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将均等化工作的绩效考评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之中,推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并切实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要求,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机制,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准入资格,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
3.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投入。解决“看病贵、看病”问题,必须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小病进社区”、“有病就近治”的习惯和观念。这除了制订相应鼓励政策和有效措施外,还需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卫生条件、设备条件、人才条件及治疗环境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逐步提升佛山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与民众的生活水准、生存状况密切正相关。佛山市现时的财力是有能力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的。重点要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待遇,并建立长效的、与CPI相关的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救济标准增长机制,确保困难群体的生活质量。
(三)完善财力保障体制机制,统筹区域、城乡民生事业协调发展。
1.理顺、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建议以“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体现市级统筹协调区域、城乡发展的职能;体现省直管县以及顺德区综合改革试点的特色”的原则,完善市区财政体制,保障各区的既得利益,并使市级适当参与分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实行有所侧重、适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实行有所侧重的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市级财政对民生事业发展落后区域的倾斜力度,逐年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整个转移支付的比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实行适度合理的横向财力转移,缩小各区之间民生事业发展水平差距。三是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四)逐步整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保基金使用效益。
长远来说,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将走向整体统合,即,对所有社会保险项目按一个统一费率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形成的社保基金统一调配和使用。佛山市作为相对发达的珠三角城市,建议在社保制度统合方面率先迈出探索步伐。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整合医保制度。佛山市目前医保政策有职工医保、居民住院医保和居民门诊医保等三种制度。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互助功能,同时体现医保的公平性,建议分阶段进行合并。第一阶段,将居民门诊医保与住院医保合并为一个居民医保。第二阶段,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的待遇标准,并向职工医保标准靠拢。第三阶段,在时机成熟时,实行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合并,最终达到所有参保人同时参保同一个医保制度,享受同一种待遇,医保基金统一核算和统筹使用。
2.整合养老制度。佛山市的养老保险政策同样存在多政策制度、多标准、待遇差异大的问题,部分政策待遇偏低,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建议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政策鼓励为辅”的方式,逐步将全征土地农民及城乡居民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中,推进养老制度整合,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3.不断完善社保制度。一是积极向省争取政策,允许佛山市适当下调失业、工伤保险征缴费率,同时进一步扩大失业、工伤保险的支出范围,以充分发挥两项保险基金的社会效益。二是建议由市人社局牵头,积极向省反映佛山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量大、但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明显偏低的实际情况,争取省支持同意佛山市适当调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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