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财政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启动
日前,省财政厅、省农委召开了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在苏北、苏中地区16个县(市、区)开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我市丰县、沛县和睢宁县列入首批试点县。试点工作坚持资金整合原则,通过财政奖补,结合扶贫、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专业合作社等项目资金投入,共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按期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收目标。苏北地区试点县扶持的村每县不超过11个,每村扶持1个发展项目,省级财政按村均30万元予以奖补,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省级奖补资金。省文还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经营模式、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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