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 中 | 小
(一)对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和地方准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和优惠扶持政策。
(二)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有价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投资,具体奖励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三)对积极引进、支持金融机构的国家、省驻巴金融监管部门,按新设立或迁入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营运资金)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
(四)新设立分行及以上机构正式开业当年,市、县(区)政府共同协调财政性存款支持其发展。在以后年度,按其对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地方政府财政性存款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
上一篇: 四川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八成以上
下一篇: 四川巴中市多措施并举优化校点布局 助推教育均衡发展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2016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5日-7月15日…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许多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陷入了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