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制定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
为提高偿还政府性债务能力,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筹集使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宁夏平罗县制定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 政府偿债准备金是用于支付或垫付必须由财政负责偿还的本级政府性债务的专项资金,县财政局负责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和实施,按照“严格程序、设立专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原则管理。偿债准备金主要来源有: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对逾期还款收取的滞纳金和罚款、偿债准备金增值收入、提前收回的政府性债务资金、最终债务人缴存的偿债准备金、其他政府性收入中可以用作还款来源的资金。政府偿债准备金的使用由贷款主体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局初审后提出还款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使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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