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市:“七个禁止”推进增收节支
截至10月30日,湖南省冷水江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7853万元,为预算的82.68%,尽管接近预算进度,但国税、财政进度缓慢,分别只完成了预算的78%、75%,要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国税要预收8000万元,收入形势非常严峻。财政支出进度较快,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40860万元,快预算收入5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民生支出及不断增大的刚性支出对财政形成极大的倒逼态势,收支矛盾压力极大。
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确保今年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近日,冷水江市召开增收节支会议,一改过去“增收节支”只停留在报告或领导讲话中的形式主义,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形式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增收节支工作的规定》,明要求,重惩罚,动真格,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在全市开展增收节支活动,违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追究,重者处以党政纪处分。
一、禁止公款旅游。
停止审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村、居委会的一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事先经市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二、禁止违规购车。
停止审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各种小汽车和大宗消费品。未经审批购买的,财政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三、禁止预算外支出。
坚持“无预算无支出”,市财政冻结一切预算外资金审批、一切预算外拨款。
四、禁止设立“小金库”。
对以任何名义设立的各种“小金库”资金,一经发现,严格立案查处。对所有体外循环的财政性资金,一律由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追缴,并取消其银行账号。
五、禁止超标准接待。
全市各种公务接待活动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不准上烟和高档酒。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禁止同城宴请,私客公请。市纪委、财政局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三公”消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禁止滥发钱物。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后的项目和标准发放津补贴,严格禁止以任何名义滥发各种补助、会议费、有价证券,坚决防止年终突击发钱发物。
七、禁止随意减免规费。
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必须按刚性收费标准执行,禁止随意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人情税、关系税。
上一篇: 湖南东安县多措并举狠抓财政收入
下一篇: 湖南绥宁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效果明显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