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财政“三项措施”加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确保我市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根据当前财政票据核销数据化趋势,结合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际和财政票据核销管理规定,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
一、“五方对账核销”
针对核销纳入非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票据,实行五方对账,即执收单位、银行、财政专户、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五方账目一致,从收入源头上堵塞漏洞。
二、全面清理核销
全面清理各单位到期纸质票据(包括存根联和作废联、空白票据等),按规定全面登记造册、及时核销,统一报批后集中销毁,以确保票据安全。
三、严格监管销毁票据
严格监管销毁财政票据,设置专人现场监销制度,确保票据全部融化;严禁单位擅自销毁财政票据(包括存根联和作废、空白票据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冰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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